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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19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04-13 浏览:56 成都 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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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高层次人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高等职业学院,是四川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我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双高计划”)和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四川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学校。

学校简介等详见官网***。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上半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19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系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4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邮箱: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等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材料清单:

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

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3.身份证扫描件1份;

4.本科及以上阶段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学信网证明扫描件各1份;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5.中共党员证明扫描件(仅有政治面貌要求的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岗位报名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及师资队伍规划,择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未进入考核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要求见《考核通知书》,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发送邮件。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款规定执行。

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成绩由我校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告。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及格线划定为60分,低于及格线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

我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学校官方网站及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特别提示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如岗位要求4位数的学科类别,则该学科类别下的所有专业都可报考;如岗位要求6位数的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可报考。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关于党员证明说明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官网(网址:***xwzx/***)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一、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联系单位: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28-82731095

监督举报: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8-82733145

人事处

2024年4月10日

附件【附件1: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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